貼連結也要付錢?通訊社聯合砲轟Google臉書竊取內容

數家位於歐洲的主要的新聞通訊社於週二(4日)簽署了一份聯合聲明,指控Google與臉書兩大科技公司免費「竊取」了新聞內容,他們也要求這兩家網路巨頭與媒體們分享更多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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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份聲明由超過20間新聞通訊社的執行長簽署,包括了法國的法新社、英國的新聞協會、還有德國的德新社都加入聲援,他們要求歐盟執委會更新在歐盟的著作權法規,以協助解決新聞供需雙方關係不對等的問題。

聲明中表示:「這些網路巨頭竊取新聞媒體內容的行為,以及他們從中獲得的廣告收益,對消費者們及民主制度構成了威脅。」

歐盟執委會預定在本月就新的著作權法規進行辯論,新法將會迫使Google與臉書等公司為它們平台上的新聞、音樂、或是電影等創作內容付出更多錢。這項法規的第一版草案在7月時曾遭駁回,而Google與臉書自然也是強烈反對這項計畫,此外網路自由的倡議人士,也擔心這些規範將會增加消費者的負擔。

但這份聲明也聲稱,這兩家網路公司應當能夠在不透過要求人們付款使用的前提下,也對媒體提供合理的補償。聲明中指出,臉書在2017年的營收達400億美元,獲利也有160億美元;而Google在1100億美元的營收中也賺了127億美元。

這次的聲明顯然是希望遊說歐盟執委會的代表,在9月12日時對著作權法規進行第二次投票時發揮影響力。計畫中的新法有兩項關鍵,首先在第13條(Article 13)中,會讓像是Google旗下的YouTube必須為平台上發表的版權內容負法律責任,以防止未經付費的內容被不當使用。其次則是第11條(Article 11),新條款會加入所謂的「鄰接權」(neighbouring rights),這代表當Google或其他網站連結到報紙、雜誌、或是通訊社所產製的內容時,就得要付費。

不過也有批評者則認為,這樣的修法方向將會讓科技平台因版權問題,對內容進行全面審查,傷害了像是YouTube等平台鼓勵創意的角色,他們也認為修法將會限制一般網路使用者未取得版權的創作行為,如網路迷因(meme)的使用就可能會大受影響。

(民視新聞網/廖子良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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