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24日,在桃園發生的一起車禍意外,許多民眾到現在都還印象深刻,一名四年級男童,下課要趕去補習班,過馬路時,沒注意到路況,被一輛小貨車撞上,畫面怵目驚心,當時媽媽還心碎的哭倒在先生懷裡。
現在桃園市政府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的報告出爐,報告指出,車禍主因是男童在道路上奔跑,而且未注意左右來車,穿越馬路,小貨車駕駛沒有肇事責任,讓媽媽看了難過又傷心,事發後一直陪伴著男童母親的鄰居、里長認為,這根本就是二度傷害。
桃園區同安里長林峻宇:「一般的法律概念,這個就是所謂的過失,在這個目前鑑定報告,完全沒有看到一個過失部分,反而是完全無肇責,我認為這個對家屬來講,對社會大眾也非常不公平。」
檢方表示,鑑定報告會作為偵辦的參考,但不是最後結果,若家屬認為有異議,可以再申請覆議,重新檢視這起車禍報告。
(民視新聞/賴國彬 桃園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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