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掃帚刺破同學眼球 學生、學校判賠199萬

3年前在屏東有一名國中生拿竹掃帚嬉鬧打球,結果掃帚頭飛出,尖銳的細竹籤刺破了另一名學生的左眼球,造成視力嚴重受損,受傷家長憤而提告,法官認為肇事學生和學校都有過失,分別判賠155萬及44萬元,校方目前尊重法官判決,也會和律師再研究後續因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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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意外後,學校的掃把已經更換,學校老師解釋當時的情形。意外發生在3年前,打掃時間兩位學生打掃玩鬧,一方投球,一方揮動竹掃帚,沒料到掃帚頭會飛出釀成意外。

當時的掃把並不是像這種整捆細竹一體成形的,而這種上方是單獨竹棍接起來的。儘管不是故意傷人,但是法官認為,揮第一次的時候,掃帚頭已經和握柄脫離,這時候就應該注意,結果又還再次揮動掃帚,有故意與過失。

至於班導師,法官認為沒有督導好學生打掃,也有過失,肇事的學生和學校分別判賠155萬及44萬元,判賠學校校長說:「我們目前先尊重判決,再跟律師做一些討論。」學校目前尊重法院的判決,也還在和律師研究後續因應。

(民視新聞/洪明生 屏東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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