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走過去,看見路邊腳踏車,停下腳步,上前挪了一下,接著扳倒鐵馬,我踹,我踹,我踹踹踹,再若無其事離開,彷彿有什麼深仇大恨。
就連路人經過撞見,都臉上三條線,但更讓人傻眼的,這名手插腰,理直氣壯,把單車當足球的男子,竟然還是當地里長伯。
民眾把腳踏車停在路上,里長看了覺得礙眼,竟然動手動腳,而遭指控的,就是台北市大安區的陳姓里長,不過他澄清,當天是來會勘的,因為斜坡常常有居民跌倒,這回又出現腳踏車,才會想移開。
里長喊冤,說自己沒有惡意,但部分里民仍然對他平日作風頗有微詞,只是敢怒不敢言。
另類「選民服務」,很多人無法接受,但也得忍氣吞聲,以免壞了鄰里和氣,但有什麼話,可以好好說,有違規的行為,可以依法處理,無端踹別人的車,絕對不是公僕該有的行為。
(民視新聞/王皓宇、蔡承翰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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