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災休養竟火速被取代?瓦斯工人嘆生活陷入困境

來看社會底層的心聲!一名擔任瓦斯工人的蕭先生,工作撞傷了手,禍不單行,返家途中又出車禍。扛瓦斯施不上力在家休養,職務卻火速被人取代,生活陷入困境。勞工局表示,不管僱聘時間長短,都不能因傷解雇員工,職災的「雇主責任」,要是沒有執行,查證屬實可罰老闆,2~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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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9點多,板橋館前西路213巷口,一部機車左轉撞上另一部機車,兩部機車倒地不起,被撞的是年過50的蕭先生,是個瓦斯工人,拉開衣袖,秀出變形的肩膀。9月,他送瓦斯撞傷手臂,返家途中還出了車禍,職災讓他扛不了重物,工作直接被取代。

瓦斯工人蕭先生表示,「在這一段時間,雇主不理不睬,沒有給點生活費,我回去時,他跟我說請到人了,但請到人要提早跟我講啊...」

瓦斯行同事也說,「跟我們講,他受傷了,搬(瓦斯)上樓沒辦法,當然店裡請你好好休息,像我們今天有3個人,夠了啊。」

實際走訪這一間,位在三重的瓦斯行,員工表示,對這一名「被離職」的員工沒印象,但瓦斯行不過30坪大,瓦斯工人只有3人,記者再追問,對方才勉強回應。

載著30、40公斤桶裝瓦斯穿梭街道,有時還得扛上樓,蕭先生受雇當瓦斯工,雖然只有2、3個月,但每天工作辛苦,保障月薪4萬多,如今受傷被辭退,生活陷入困境。

瓦斯工人蕭先生:「去上班的時候,我已經跟他講說,我一定要勞健保,他也沒有回答,等到我出事的時候,我要去找哪邊,錢他在賺,傷我們在傷。」

新北勞工局勞資關係科長賴彥亨:「只要勞工受僱發生職災,僱主就有一定的補償責任,比如說醫藥費公司的補償,沒有法定的事由,僱主是不能夠終止(勞僱)契約的,針對職災勞工做這個動作,都是違法的。」

勞工局表示,除非倒店,否則不能無故辭退員工。瓦斯工據理力爭,就算不能延續飯碗,也希望能夠討回公道。

(民視新聞/薛嘉瑩、劉毓琦 新北市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