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孫安佐士林地檢署偵訊無保請回 檢方:無羈押必要

藝人狄鶯、孫鵬的獨子孫安佐因持有槍械及大量子彈,在美國關押260天後,美國賓州東區聯邦地區法院上月20日宣判期滿獲釋,11日晚間8點在孫鵬陪同下抵返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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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國外犯下3年以上重罪,台灣的司法單位亦具有追訴權,因此刑事局人員11日晚間,在孫安佐下機後,便將其從機場押送到士林地檢署,經過檢方偵訊1個半小時後,便將他無保請回,但須限制住居、限制出境、限制出海。

以下為士林地檢署聲明:

本署檢察官偵辦107年他字第4831號被告孫姓男子違反槍炮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案件,孫姓男子因涉嫌於美國賓州地區持有槍彈等犯行,經美國法院判刑確定並執行完畢後,今日經美國執法人員遞解返台,本署檢察官指揮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第四偵查大隊前往桃園機場協調孫姓男子於今晚自行到本署應訊。

檢察官主要在查明美國法院判決確定之犯罪事實與範圍,及是否符合刑法第7條前段所定中華民國人民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罪仍得追訴之情形,因尚無羈押之必要,而命被告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以確保被告接受將來的偵查、審判或執行程序。

本署目前已正式透過法務部國際及兩岸司向美方提出司法互助請求,希望美方能依台美司法互助協定提供我方孫姓男子在美犯案之司法卷證,以利後續在我國進行之追訴及審判。

(民視新聞網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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