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四天喪假全勤獎金遭取消 員工怒離職爆料

彰化一名在化學製造工廠上班的蕭先生投訴,四月份請了四天喪假,公司以這個理由,取消五千元的全勤獎金,因為今年開始,公司規定一個月只能排休六天,不管休婚喪假或是特休,一律視同沒有全勤,蕭先生憤而離職爆料,事後公司趕緊在離職前補發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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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先生拿著遲來的五千元全勤獎金,心中五味雜陳,這是他離職爆料爭取而來的。投訴人蕭先生表示:「被扣了五千,因為額外請了喪假四天,以前沒有過。」

原本在化學製造工廠上班的蕭先生,一月份母親過世,法定有八天喪假,他一月份請了一天、二月份三天、四月份休四天,竟遭取消全勤獎金。因為公司今年新規定,一個月只能休六天,其餘多休,不管什麼假都沒有全勤資格。

蕭先生說:「處理一些後續事宜請了喪假,根據勞基法我也是照這樣休,卻扣我全勤我覺得很不合理。」

彰化縣勞工處副處長何俊昇表示:「喪假部分是屬於法定給予的全薪假,所以無涉於全勤獎金,那不能在差勤上,或是薪資上給予不利的對待。」

化學製造工廠熱心公益,捐錢給學校、增設保全員,但看在蕭先生眼裡很不是滋味。蕭先生說:「把我們一些獎金什麼的拿去做公益的之類的,還蠻諷刺的。」

資方發聲明強調,作業人員疏失已補發全勤獎金,勞工處則說勞基法規定婚假、喪假、特休,屬於給薪假,雇主如果苛扣,恐有違法之虞。

(民視新聞/李文華 彰化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