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和平協議」不能隨便簽了!管碧玲:兩岸監督協議終於通過
立委管碧玲

《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舊法規定,台灣與中國簽署協議,有別於現行法規定,只要事前送簽署協議計畫報請行政院長核訂,事後送回立法院就能生效,今(31)日新增第5條之3通過後,兩岸簽署協議需經三階段監督,門檻等同修憲。立委管碧玲表示,國民黨立委對此修法表態反對,就是因為國民黨許多人想要利用舊法捷徑,與中國簽署和平協議。

更多新聞: 立院三讀!「兩岸協議門檻」須經修憲等級程序 主權不得談判

民進黨立委管碧玲今在院會表決此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案前發言,2019年2月14日這天,國民黨黨主席吳敦義公開表示若國民黨重返執政,將與中國簽署和平協議,她嚇到見鬼般吃手手睡不著。

管碧玲說,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5條舊法規定,協議簽署計畫只需報請行政院長核定,事後將協議送回立院備查即生效,需要立法的則送立院修法,根本是兩岸和平協議簽署的高速公路,國民黨的主席與所有國民黨可能總統候選人都對外宣稱將與中國簽署和平協議,就是想依循這條舊法,因此,國民黨立委在此反對其來有自。

管碧玲表示,行政院所提出草案,兩岸協議簽署須經三階段把關,事前經國會審查;簽署期間平行監督,也就是談判期間隨時監督,並擁有中止權利;簽署後仍須總統核訂、國會審查、公投投票。

管碧玲強調,民進黨作為一個執政黨,對守護臺灣有歷史責任,若今天沒有通過修法,只要行政院院長同意,就能簽署和平協議,「這就是國民黨要的。」管碧玲最後感慨,「兩岸監督協議遙遙無期,今天終於要通過了。」

(民視新聞網/曾雅凰 綜合報導)

更多新聞: 高雄立委少一席 管碧玲大方分票3立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