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錢最貴! 複製停車磁卡給客戶 遭判緩刑、賠5萬

新竹一名鄭姓男子,去年5月花了3000元,向停車場租了一個車位,不過他拿磁卡去鎖店複製,提供給客戶免費停車,不料客戶停車時,入口閘門打不開,貪小便宜行徑被管理人員發現,直接報警處理,鄭姓男子被判偽造私文書罪,判刑2個月,還得繳給公庫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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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停車場,除了按鈕取票付錢,還能月繳停車位,拿磁卡感應。不過停車場管理人員,去年卻發現有張磁卡,不僅進出頻繁,感應機識別還出現異常,無法開啟,一看果然有問題,當場逮到一名拿「複製磁卡」的楊姓駕駛。

男子說在這裡停了好幾次,磁卡是別人給他的,認為管理人員莫名其妙,兩人發生口角,一查發現,這劣質的偽造卡,真的是別人給他的。給他卡片的是一名鄭姓男子,他花3000元,在停車場租車位,自認停的次數不多,所幸做面子,複製磁卡,給客戶男子,停車場人員報警,違法行徑才被揭發。

新竹地方法院認為,楊姓客戶不知情,以不起訴處分。但鄭姓男子依偽造準私文書罪,判刑2個月緩刑3年,一時貪小便宜,還得再付5萬元給公庫,都能繳一年多的停車費,可說是因小失大。

(民視新聞/黃兆康 新竹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