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無不言/5男輪暴少女遭輕判引眾怒 看西班牙對性犯罪的奇葩定義

西班牙加泰隆尼亞近來有大批民眾上街抗議,這回不是因為獨立問題,而是因為恐龍法官的恐龍判決,全案要從三年前說起。

一名當時才14歲的少女,在巴塞隆納西北部一個城鎮,吸毒酒醉後失去意識後,被5名男子輪流性侵得逞,檢方一開始用性侵罪起訴五人,但官司纏訟三年,10/31巴塞隆納法院竟然以罪責較輕的性虐待罪而非性侵罪來判決,五名涉案男子只判了10到12年徒刑,並且只需要賠償受害少女1萬2千歐元。因為法官認為,當時被害少女失去了意識,沒有反抗,所以這不算性侵害,只能算性虐待,其實西班牙法律對於強暴的認定非常嚴苛,早就為人詬病,除非涉及身體暴力或者威脅恐嚇的情況之下,性犯罪才會被視為強暴。

憤怒的群眾

【性侵輕判非首例 看「狼群案」始末】

也因此類似案件與判決在西班牙早就不是首例了,就在今年六月份,也是一起輪暴案判決出爐,這起案件同樣是五名男子對一名18歲少女施暴,甚至還拍攝性侵過程的影片,上傳到他們所謂的通訊軟體群組,因此這起案件被西班牙媒體稱為狼群案,然而法官認定被害少女在影片中的姿態沒有反抗,被動順服的模樣不算被強迫,所以當一二審時,法院給予這五名加害男子的判決,也是罰責較輕的性虐待罪,不是強暴罪,五人分別被判九年徒刑,當時這樣的判決就引發了西班牙群眾的大規模抗議,以及西班牙版的#MeToo運動。

狼群案嫌犯

【早期西班牙壓抑婦女地位 直到2007年頒布男女平等法】

其實西班牙在性別平等上很矛盾,這個國家在1939到1975年的弗朗哥獨裁統治時期,非常壓抑婦女地位,跟部分穆斯林國家一樣,女性沒有離婚權,無法墮胎,沒有男性同意不能私自外出,無法擁有銀行帳戶等等,直到1975年以後女性地位才逐漸提升,2007年頒布了男女平等法,就詳細規定了各級選舉以及公部門領導階層,女性比例都不得低於40% ,也開始給男性帶新育兒假,2010年通過了懷孕14週以內的墮胎法,這些年來西班牙的性別平等教育以及意識其實是走在全球前段班,甚至,現任西班牙首相去年成立的內閣,65% 成員是女性,這是西班牙史上最多女性高階官員的政府,而且每年一到3月8號國際婦女節,西班牙就會有大批女性走上街頭,去年還發起大罷工,參與人數高達50萬人,今年同樣也有女性罷工抗議的活動,而今年的西班牙國會選舉,女權也成為重要議題。

西班牙內閣

但儘管如此,西班牙法律上對於性犯罪的認定,卻依然如此嚴苛, 甚至被認為根本是沙文主義,雖然後來西班牙最高法院推翻了狼群案的判決,將五名犯案男子依照強暴罪判處15年徒刑,但沒想到半年不到,同樣的恐龍判決再度發生,也因此這回抗議聲浪中,要求修法的聲音也越來越大,因為除非修法變更對強暴犯行的認定,否則這樣的狼群性侵重罪輕判事件,只會不斷上演。

(民視新聞網/李慧芝 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