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航宣布停飛,導致大量勞工在過年前失去工作。工運人士林佳瑋指出,遠航狀況和2016年復興航空停飛時如出一轍,這就表示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沒有辦法具體協助勞工權益,且此法中,對臨時停業的不肖業者最高罰款僅有50萬,無法達到嚇阻作用。雖法條中有對負責人禁止出境,但惡性倒閉的狀況還是不斷發生、傷害很多家庭。
林佳瑋指出,應盡速修正證券交易法,讓勞工董事能進入董事會,監督管理階層,防止高層恣意影響勞工及消費者權益。她也提到,現行的大解法雖有勞資協商,但雇主可能惡意延宕會議時程,呼籲修法讓勞政機關主動介入仲裁。她還指出,應修正大解法第11條,讓勞方代表有入場調查權,畢竟勞工是最知道公司弊端、報告造假在哪裡的人。
另外,她也希望大解法能比照民航法修正案,對沒有在停業前60天公告的雇主科與刑責,否則業者即便違法,最高罰款僅50萬,無法起到嚇阻作用。
最後林佳瑋提出,遠航現在有企業工會,呼籲勞工趕緊加入工會,督促協商會盡速進行,防止公司積欠薪水。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