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駕駛西濱飆速199公里吃紅單 道路區間測速開張2天進帳623萬

桃園市台61線西濱快速道路觀音至新屋路段,雙向違規最高違規超速車輛時速竟達199公里,多數駕駛人常因掌控測速設備地點後心存僥倖,只在接近測速設備地點才減速至速限範圍,警方為此特別設置「道路區間測速」,經歷為期2個月的宣導期,桃園市警方自1月1日起,正式對違規超速車輛開罰,光是這2天多達1781件違規超速案例,累計約62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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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警察大隊發現桃園市台61線西濱快速道路觀音至新屋路段,雙向違規超速車輛共計1萬9,201件,最高違規超速車輛時速竟達199公里,由於該路段係屬快速公路,違規超速行駛將比照高速公路罰則,一張紅單至少3,000元起跳,光是這2天多達1781件違規超速案例,累計約623萬元。

警方表示,因現有取締超速多採用固定桿或活動式測速執法設備,雖能精準偵測車速,但多數駕駛人常因掌控測速設備地點後心存僥倖,只在接近測速設備地點才減速至速限範圍,為了更有效遏止超速違規,養成駕駛人「速度管理」的習慣,桃園交通警察大隊與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一區養護工程處合作,於桃園市轄內台61線北上52.43公里處到47.15公里處,與南下47.25公里處到52.53公里處,建置桃園市第一處「區間平均速率照相系統」。



警方提醒,駕駛人該路段速限90公里,執法區間北上路段長約5,265公尺、南下路段長約5,273公尺,換算駕駛人通過時間皆不得少於187秒,未來將以超速逾20公里(時速111公里、通過時間約171秒)為優先製單舉發對象。

警方也呼籲,用路人務必遵守交通安全規則、勿超速,維護自己及他人行車安全並看緊自己的荷包,警方將嚴正執法、消弭駕駛者僥倖心態,以保護市民生命財產安全。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