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衛生局表示,受罰民眾於1月2日曾前往中國武漢地區,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定,1月22日返國後須居家檢疫14天,期間由桃園市民政單位交付智慧手機進行電子監控,每日透過LINE視訊方式實施追蹤,並確認健康情況。
警方於2月4日接獲防疫中心通知該民眾手機定位異常,手機疑有擅自離家定位異常情形,派出所派員查獲確實有外出訪友;2月5日上午該民眾又再次外出離開居家,遭警察二度查獲自行至地下室空間,桃園市政府確認該民眾多次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規定行為明確 ,併依據該法第69條對該民眾加重處分重罰15萬元。
衛生局呼籲,中國目前疫情嚴峻 ,民眾若自政府公告的二級流行疫區返國,應確實配合中央防疫政策實施居家檢疫14天,期間若有發燒(≧38℃)或呼吸道症狀,可撥打防疫專線1922,由衛生局安排就醫,切勿違反居家檢疫規定逕自外出。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