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沒有生活津貼! 行政院拍板居家隔離者「補償」機制
行政院政務委員羅秉成指出,依照大法官釋字第690號解釋,紓困條例僅給予隔離者人身自由受限之「補償」,不提供「生活津貼」。(圖/民視新聞)

為因應新型冠狀病毒(COVID-19,俗稱武漢肺炎)疫情衝擊,行政院今(20)日拍板公布疫情紓困條例,是否給予居家隔離者生活津貼?行政院政務委員羅秉成指出,依照大法官釋字第690號解釋,確定僅給予隔離者人身自由受限之「補償」,不提供「生活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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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因應武漢肺炎疫情衝擊,行政院今拍板600億紓困特別條例,力拚朝野政黨支持,而居家隔離足不出戶半個月,可能致生活陷入困頓,政府是否提供生活津貼,給予防疫者得到足夠保障?

羅秉成引用大法官釋字第690號解釋:「曾與傳染病病人接觸或疑似被傳染者,於受強制隔離處置時,『人身自由即遭受剝奪』...建立受隔離者或其親屬不服得及時請求法院救濟,暨對前述受強制隔離者予以合理補償之機制。」

他說,此次並無編列「居家隔離者生活津貼」,根據行政院拍板紓困條例草案第三條中,所指涉防疫隔離假之「補償」,係按大法官釋字第690號解釋「人身自由剝奪」補償,非指生活津貼,兩者不一樣。

「請求對象為政府」羅秉成表示,遵循公平原則、可歸責性等,衛福部會商相關部會,訂定相關條件來衡酌制定補償機制,隔離者亦無需擔心。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