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約」模仿陳雷挨告 分身「廖雷」判賠44萬

藝人「廖雷」15年前模仿陳雷出名,去年因為八場公開表演,穿著打扮類似台語歌手「陳雷」,加上唱陳雷的歌,遭到本尊提告求償,法院判賠4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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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陳雷曾經跟廖雷簽下和解書,當時,廖雷表明「不再穿著與陳雷相似服裝,而演唱陳雷歌曲」,如有違約,一次賠償十萬,廖雷卻在去年八月到十月間,八度穿上類似陳雷的服裝,又唱陳雷的歌,陳雷不滿提告,法院審酌後判廖雷須賠償44萬,廖雷則希望息事寧人,到此為止,不會上訴。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