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崐萁入獄仍可領薪水 立委提案修法

無黨籍立委傅崐萁,因涉入內線炒股案,遭法院判刑兩年十個月定讞,已經入監服刑,但由於沒有宣告褫奪公權,傅崐萁仍保有立委身分,不但薪水照領,甚至傳出他想透過書面和網路質詢,行使立委職權,朝野立委提案修正「立法委員行為法」,主張若遭判刑確定,可解除職務,並停發相關費用,昨天上午交付司法法制委員會審查,又稱為「傅崐萁條款」。


無黨籍立委林昶佐指出,傅崐萁入監後,實質上已經沒辦法問政和監督政府,他舉例傅崐萁身為受刑人,難道可以審監獄預算,或監獄相關法案,讓自己更好過一點嗎?另外林昶佐也說,如果真的讓傅崐萁可以用網路或書面問政,這樣不就等於給傅崐萁特權,對其他受刑人來說公平嗎?因此林昶佐提出的修正案中,明訂立委解職條件,包含被判當選無效、涉泛內亂外患或貪汙罪被判刑,有期徒刑以上未受緩刑宣告和易科罰金,都必須立刻解職,重新補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