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台灣法治與人權事件回顧

【我們為何推薦這篇文章】

告別2017,在這短短一年,台灣的民主法治是否又前進一些呢?這一年中發生的許多事情,有些你可能忘記了,有些還沒結束,在新年之初,讓我們回顧、省思過去這一年,台灣發生了什麼事。


倒數計時完畢後,跨年煙火在夜空中盡情射放,照亮了新一年的開展,也為過去的一年告別。回首2017年,不長不短的一年,一時也真的不太容易細數這365天中的各項重要事件,不過如果限縮範圍在2017年台灣的人權議題上,確實不少事件仍然歷歷在目……

台灣解嚴三十年,促進正義轉型條例轉動

2017年是台灣解嚴30週年,或許對許多未滿30歲的年輕人來說,戒嚴只是一個課本上會出現的歷史名詞。1949年5月19日,台灣省政府主席兼警備總司令陳誠頒佈戒嚴,一直到1987年7月15日總統蔣經國解嚴,台灣經歷將近四十年的時間凍結法治和民主。

反觀當今我們身處電視頻道有上百台、書店有各式各樣五花八門的書籍、網路資訊豐富多元的社會,我們可以暢所欲言自己心情與想法,可以在街頭高舉五星旗、也可以大喊台灣獨立,甚至行使自己的參政權,例如2017年10月28日金門由在地民眾決定是否設置博奕特區,12月16日汐止等選區的民眾可以決定是否要罷免該區域的立委黃國昌等等。

自由、民主在台灣,已經像是空氣般散布存在,我們已經習慣、甚至覺得理所當然,而忽略它的價值與可貴。因此,網路不難見到許多人總是埋怨著「台灣就是太自由、太民主了、就是什麼都講人權,所以才……」。

我們應該怎麼看待今日的民主,或許與我們應該如何看待過去的法治枷鎖有所牽連。2017年12月15日,立法院通過《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轉型正義」的目的是為了扭轉過去曾經大規模侵害人權的不正義,但許多反對聲浪認為,這是政治要操弄意識型態、製造對立,「懂得笑就不會仇恨了」,但如果我們永遠不去面對過去的錯誤,粉飾太平曾經的傷害,除了無法給予受害者撫慰,更可能無法深刻體會重獲自由民主的可貴、更可能重蹈覆轍。

2017年3月19日,客委會主委李永得穿拖鞋到便利商店買東西時,遭到警方盤查要求出示身分證,因拒絕而發生衝突及爭議、年末12月19日新黨王炳忠住家遭到檢方搜索住家、同月23日反對勞基法草案遊行時警方限制律師的行動,此些事件當事人及許多輿論都是批評人權侵害。暫且不論事件孰對孰錯,回歸前面所提的轉型正義,絕對不只是單單改路名、改校名這麼容易,更應該是深刻的反省人權侵害的錯誤,並於未來對各人權事件重視與警惕,政府更謹慎面對每個涉及人權的議題。

李明哲遭中國政府逮捕、判刑

圖片來源:中新社

少了自由與民主是什麼模樣,窺探與我們相隔一道台灣海峽的中國大陸,或許就不難知悉。

2010年諾貝爾和平奬得主劉曉波,因草擬《零八憲章》反對一黨專政而而遭到中國政府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劉曉波在2017年7月13日以仍是受刑人的身分病逝。當然我們可以不在乎地認為中國打壓劉曉波是對岸內政事務,但是發生李明哲事件後,台灣好似不應該對中國箝制言論自由完全置身事外。

台籍人士李明哲2017年3月19日入境中國訪友,即被中國政府居留,之後即音訊全無,直至數日後國台辦才對外證實李明哲遭到逮捕。蔡英文總統表示,以國家尊嚴、保護國人安全為前提希望李早日平安歸國。9月11日,李明哲在湖南岳陽市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罪名受審,而李明哲認罪自白的視訊畫面也被中國官方公開在網路上。11月28日,法院宣判李明哲判處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2年,李明哲當場表示不會上訴。

我們批判中國實體法上限制言論自由外,或許更不能忽視的司法程序上的合理性,李明哲案可以看到中國政府強迫失蹤、司法未給予被告應有的權利(如與家屬聯絡、選認律師、自由表達意見、隱私權等等)

李明哲之後,同年12月西班牙政府將121名台籍詐欺犯引渡至中國受審,另2016年肯亞同樣將44名台籍詐欺犯引渡至中國,中國法院也在2017年12月做出判決,被告全數有罪,主嫌更被判處15年有期徒刑;李明哲之前,台灣的最高法院在杜明郎、杜明雄殺害台商一案(杜氏兄弟案),以中國公安所製作的證人筆錄及鑑定報告判決被告有罪,判處死刑定讞,二人也在2014年被槍決。當然,我們可以不在乎地說,壞人惡有惡報,但是欠缺公平審判的基礎,我們就斷定誰是壞人是否貿然了些。

從上述幾個案件來看,台灣對於對岸的司法體制不再是事不關己,或許台灣在對國際的發聲,保障台籍人士的回台受審的權益、在對內司法,是否也應該更嚴謹一些。

鄭性澤擁抱自由,邱和順仍在加油

當批判中國的法律體制,然而台灣本身的司法體質其實也不是一個完全禁得起考驗、絲毫沒有瑕疵的制度。

2017年10月26日,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對十三姨KTV殺警案的鄭性澤做出再審無罪判決。鄭性澤曾在2006年遭判死刑定讞,但本案被認為鄭有遭受刑求、證據也不足以證明鄭的犯行,2016年5月2日台中高分院裁准台中高分檢檢察官為鄭性澤聲請再審,並停止執行對鄭的刑罰,讓失去14年自由的鄭性澤獲釋。終於在15年後的今年鄭性澤確定無罪。

相對地,邱和順就依舊在為自己的清白與自由努力。2017年7月27日最高法院駁回陸正綁架撕票案邱和順的非常上訴(邱和順另涉及苗栗女保險業務員分屍案)。邱和順在1988年因陸正案被羈押,直到2011年死刑定讞,羈押長達23年,又因本案有刑求事實,證據也有許多瑕疵,被認為恐是冤案。

面對現有的司法審判可能不完美,2017年政府積極推動人民參與審判、國民法官制度,讓非法律專業背景的民眾也能參與法官審判的過程,除了期待降低司法審判結果的爭議性,是否有助降低司法的誤判?或許還有待落實後的長時間觀察。

雖然邱和順還沒重回自由,但2017年12月1日大法官也做出了邱和順同為聲請人的兩號解釋,保障受刑人的司法救濟及秘密通訊。許多人都覺得犯罪的人應該受到嚴厲的懲罰,不應該給予他們良好的待遇。姑且不論死刑犯,我們希望犯罪的人出獄後應該如何回歸社會,其實攸關到我們如何對待這個受刑人;如果我們希望出獄後回歸到我們身邊的人是個好人,那我們就應該在處罰他時,把他當一個人。

大法官保障同性婚姻,首次兒權公約國家報告

說到大法官解釋,或許2017年大家印象最深刻的還是5月24日748號大法官解釋,宣告現行民法未保障同性婚姻而違憲。最晚兩年後,同性者就可以在台灣結婚。很意外地最後是由司法權引導立法權指出同性婚姻議題的方向。

此號解釋公布,掀起兩面極端的反應,支持同婚者歡慶、反對者則氣的跳腳。不難想像,同性婚姻對許多人心中的傳統價值、以及宗教信仰衝擊是強烈的,但是「同性戀」是無法否認的既有存在,無論這樣的現象是否已經被世人接受,與法律制定仍應給予必要的權利保障。期待有天,人們可以少了許多仇恨,彼此間存有的,是更多包容與關愛。

延續同性婚姻的議題,許多反對同婚的團體甚至在2017年首次進行的兒童權利公約專家審查上,以同性戀等事項進行抗議,不過國際專家委員在11月24日做出兒童權利公約結論性意見。其中有關兒童的權利應該由家長決定、還是由未滿18歲的兒童自主,在審查過程中產生兩方不少爭執。任何政策的決定,包括備受討論的學校教材內容(特別是性教育的部份),如何在兒童最佳利益衡酌兒童自主權與發展,或許需要家長與政府多費心。

一例一休爭議未休止,台鐵依法請假被記曠職


來源:廖伯威

立法者2017年最備受關注與討論的,無非就是勞動基準法的修正吧!2016年通過修法,2017年1月1日施行的一例一休制度,在實施前就已招受許多資方立場的批評,正式上路更是引起更大的反彈,也因而迫使執政黨在新法施行未滿一年,又研擬要放

寬勞工的加班時數,卻也因此反招致許多勞動團體反對聲浪。

同樣屬於勞動議題,2017年年初370名台鐵員工為抗議台鐵輪班制度,在春節期間休假、拒絕加班,卻因此遭到台鐵局認定曠職,並做出懲處。台鐵產業工會向勞動部申訴,但勞動部於7月認定沒有不當勞動行為而駁回申訴。

勞資議題或許永遠是一個困難的議題吧,一邊拿得多、另一邊勢必就少了;勞工工作無非就是希望賺錢、過更好的生活,雇主無非想降低成本而有最大獲利。所以如何建構一個能促進勞資和諧的制度與規範,我們要如何在蹺蹺板的兩端化解衝突,或許不是個容易的課題。

沒有人是局外人,把土地歸還原住民


來源:馬躍.比吼 Mayaw Biho臉書
(http://bit.ly/2Ehh4uN)

相較勞工群眾,原住民就屬於少數族群,往往他們的聲音容易被忽視。

2017年2月14日,原委會公告《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劃設辦法》,將私有地排除於傳統領域劃定範圍之外,使原住民傳統領域瞬間少了一半以上,之後在傳統領域的私有土地開發,可以不先告知部落並取得同意就開工。

此辦法一公告,許多原住民日夜守在凱達格蘭大道,期待捍衛部落的自主權益。除了原委會的辦法,太魯閣族2017年也相當積極地抗議亞洲水泥公司侵佔原住民土地進行開發,也牽動礦業法修正的探討。

不管是什麼族群、什麼身分、什麼數量的人們,都應正對他們的聲音與權利。再次細數2017年台灣的人權事件,發現多數依舊是未完成的議題,需要更多正視與面對。不過人權永遠不會是完成式,應該一直是現在進行式,檢視過去一年的足跡,期待未來台灣在人權道路上的每一步可以踩踏地更有力。

還有這些…

新加坡無樁公共自行車oBike正式進入台灣,共享經濟對法制的衝擊白熱化

oBike透過衛星定位及網路轉帳的功能,打著無柱停放,隨處可借的口號,在今年進攻本島上的綠色運輸市場。然而oBike排擠原本用路人得以享用的停車空間,實際上根本就是將維護車站硬體的成本「外部化」,分散由其他用路人來承擔,讓國人開始重新思考「共享經濟」的真正意涵究竟為何。

原住民王光祿打獵案最高法院聲請大法官宣告違憲

此為最高法院法官有史以來,首次提出釋憲聲請,合議庭認為狩獵是原住民傳統文化特徵之一,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限制原住民僅能以自製的落後槍枝打獵,致不能使用較安全的現代化制式獵槍;野生動物保育法限制原住民只能基於因動物逾量、學術研究、教育目的或傳統文化祭儀必要,進行狩獵,罔顧其生活習慣,既都未確實依據原住民族基本法檢討修正,且不符合兩公約揭示應事先與原民部落諮商,獲得其同意,和分享科技之惠的尊重、雙贏理念,並違反憲法增修條文肯定多元文化、維護原住民傳統及促進其發展的意旨,乃請求司法院大法官就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20條第1項及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8條、第41條第1項,未就原住民特殊情形加以考量部分宣告違憲。

總統府召開司法改革國是會議,通過12大項決議。

蔡英文總統完成召開司法改革國是會議之政見,歷時十個多月的司改國是會議,經過六次籌委會、五個分組組別、40場的分組會議,民國106年8月12日在總統府舉行司改國是會議的總結會議,由總統蔡英文親自主持,從分組決議歸納、司法院與法務部改革方案說明、綜合建言到提案討論,十小時的總結會議提到多項司改重點,也仍有議題懸然未決。

巴拿馬與中華民國斷交,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

巴拿馬政府6月13日宣布和中共建交,並與中華民國斷交。中華民國外交部長李大維宣布,巴拿馬共和國決定片面終止與中華民國外交關係,外交部至表憤怒與遺憾, 即日起終止與巴拿馬共和國外交關係。

長榮空服員首次請天災假,引發社會關注

去年梅姬颱風襲台,長榮航空有多架班機降落桃園機場,遭外界批評「硬飛」,今年颱風尼莎及海棠相繼撲台,有500多名長榮空服組員依法申請「天災假」,由於空服組員報到人數不足,長榮航空取消50個來回航班,影響近萬名旅客,引起社會的關注。

廢止紅十字會法,紅十字會回歸一般人民團體

民進黨及時力立委︰可回應有的尊嚴立法院院會昨經表決,二讀通過廢止已施行六十二年的《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法》,紅十字會回歸《人民團體法》相關規範。

作家林奕含案,南檢予以不起訴偵結

年輕女作家林奕含出版長篇小說處女作《房思琪的初戀樂園》,故事疑似涉及作者自身遭到性侵害的經歷;南檢以本案無其他被害人直接或間接到南檢告發陳姓被告有妨害性自主罪嫌;林案的前因後果,與《房思琪的初戀樂園》情節有落差為由,予以不起訴處分。

馬英九洩密案,一審無罪

前總統馬英九被控洩密、教唆洩密案,台北地院今判馬無罪,主要理由是,法官認為總統有憲法44條賦予的「權限爭議處理權」,處理院與院的爭執。檢方不起提起上訴。

公務員年金改革法案正式三讀

備受爭議的18%優存利率確定2年歸零,所得替代率也分10年降至60%,退休金採計期間改採計最後15年平均俸額,退休支領年齡延至65歲。 新法2018年7月1日上路。

國民體育法修法

在立法院拖延已久的《國民體育法》終於三讀通過,雖然還是維持「中華奧會」名稱,不過還是有四大改革,包括六個月內協會改選、財務透明化措施、協會理事長排黑條款以及關於球員贊助商的部分。

蘇炳坤提起再審

新竹商人蘇炳坤31年前被控搶銀樓遭判刑15年定讞,雖於2000年獲時任總統陳水扁特赦「其罪刑之宣告為無效」,仍堅稱無辜,今年第5次聲請再審,上月終獲准,但高檢署不服裁定,提起抗告,最高法院認為應求周全慎重,定本月25日開庭進行調查程序,創下最高法院為抗告案開庭首例。

RCA案宣判賠償員工7億1840萬元

我國史上最大工殤事件的RCA(美國無線電公司)案,RCA員工自救會指控,台灣美國無線公司因嚴重污染土壤、地下水,造成員工陸續罹癌、生病,已逾216人死亡,一審求償27億,判RCA和控股公司百慕達湯姆笙、法商湯姆笙等連帶賠償445人共5.6億,高等法院經兩年審理,今宣判RCA等四家公司須連帶賠486人,金額增加到7億1840萬元。

(授權自法律白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