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第5次延長! 外籍人士因疫情滯台 外交部:停留期限自動延長30天
外交部宣布延長在台外籍人士停留期限。(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俗稱武漢肺炎的COVID-19疫情在全球延燒,外交部針對受疫情影響而滯留我國的外籍人士,今日宣布,決定針對2020年3月21日(含)以前,以免簽證、落地簽證或持停留簽證入境我國,且停留期限尚未逾期的外籍人士,其在台得停留期限,第5次自動延長30天(加上先前4次共計延長150天),毋需另行申請,但在台總停留天數不得超過180天(自入境隔日起算為首日)。

針對全球出現第2波疫情,多國延後開放國際機場,台灣是否因此再次延長外籍人士在台停留時間。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副指揮官陳宗彥日前在記者會上回應,從疫情開始外籍人士停留部分都有陸續延長,「不過都有180天的上限」,若再延長一次後恐都會面臨此規範,「這一塊會再跟外交部(討論)…但最近會有一次延長」。

外交部今日就宣布,針對2020年3月21日(含)以前,以免簽證、落地簽證或持停留簽證入境我國,且停留期限尚未逾期的外籍人士,其在台得停留期限,第5次自動延長30天(加上先前4次共計延長150天),毋需另行申請,但在台總停留天數不得超過180天(自入境隔日起算為首日)。

外交部先前已分別在今年3月21日、4月17日、5月18日及6月15日4次宣布延長在台合法停留期間30天的措施。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