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龍」張錫銘拚假釋 不滿遭駁回再提行政訴訟

綽號「惡龍」的重大槍擊要犯張錫銘,2004年犯下多起綁架案,甚至還在眾目睽睽之下挾持農夫逃逸,一年後中彈落網,2008年被判無期徒刑定讞,至今羈押加服刑滿15年,去年他提出假釋遭駁回,張錫銘不滿再提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做出裁定,認為「監獄行刑法」7月中上路,案件應該回歸台北地院行政法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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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目睽睽之下,持槍挾持農夫,綽號「惡龍」的張錫銘,2004年警方圍捕過程逃逸,一年後他在睡夢中,中彈落網。

警方拂曉出擊,逮捕張錫銘,中彈的他,被抬上擔架緊急送醫,當時帶隊緝捕張錫銘,就是新北市長侯友宜。

回顧張錫銘犯下的案件光是2004年,就接連犯下電台小開、當舖老闆、客運少東綁架案,當年跟警方駁火中脫逃,隔年中彈落網,2008年遭判無期徒刑定讞,羈押加上服刑,至今年滿15年去年開始聲請假釋,卻屢屢遭駁回,張錫銘改提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做出裁定。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發言人程怡怡表示,「監獄行刑法今年的7月15日就已經施行了,對於我們已經細數中的假釋案件,要由地方法院的行政訴訟庭來審理,就把這個案件用裁定把它移送到台北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來處裡。」

去年7月張錫銘聲請假釋駁回後,再提起訴願同樣遭駁回,後來提出行政訴訟要求撤銷處分,截至今年6月,他已經12度聲請假釋,通通遭駁回,針對行政訴訟也將從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改由台北地院行政法庭接手審理。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發言人程怡怡說,「他認為他符合假釋的要件,所以向監所提出假釋的聲請,被否准所以他才來提出這樣的訴訟。」

張錫銘過去就曾因為歷審認定他是「累犯」加重其刑,主張法律見解不對提出再審,但遭駁回確定這回透過行政救濟管道,積極爭取自由的機會。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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