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4立委涉賄遭起訴 林志嘉:北院若延押需徵詢立院同意
立委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等12人今天遭依貪汙治罪條例起訴。(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立委涉賄案,今天偵查終結,在押的立委蘇震清與已交保的前太流董座李恆隆共12人,被檢方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起訴。由於立法院已經開議,立法院秘書長林志嘉表示,若法院確定延押或有其他動作,依法需要徵詢立法院同意。

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立委涉賄案,今天偵查終結,立委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趙正宇,以及其各自辦公室主任余學洋、丁復華、梁文一、林家騏,以及白手套「是知管理顧問公司」總經理郭克銘,以上在押者皆遭起訴;另外,已交保的前立委徐永明、前太流董座李恆隆、趨勢民調總經理吳世昌也都遭到起訴。前立委陳唐山則獲不起訴。

林志嘉稍早受訪表示,目前要等法院有沒有進一步動作,若法院決定要延押或是有其他動作,依照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就需要行文立法院徵詢同意與否;一旦法院決定延押,立法院長游錫堃就會立刻召開朝野協商因應,不過現在無法得知法院的決定。

根據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規定,「立法委員除現行犯外,在會期中,非經立法院許可,不得逮捕或拘禁。憲法第74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