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發時間在3號晚上11點多,受害機車騎士經過路口,看到腳踏車時已經來不及反應,當場摔車倒地,全身多處擦挫傷,幸好沒有生命危險。當地里長潘旭昇協助調閱社區監視器,清楚看到案發當時,腳踏車騎士還在現場來來回回遊蕩,一會兒插腰,一會雙手放在背後、來回踱步,似乎在等好戲登場。警方看了監視器,腳踏車騎士任意穿越道路,並且未依規定停放車輛,已經違反兩條交通法規,受害騎士也能提告追究過失傷害,另外肇事者牽來的腳踏車,究竟是自己借的,還是偷騎別人借的,警方要調閱YouBike公司借車紀錄,釐清真相。
(民視新聞/黃毓倫 劉毓琦 新北市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