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媒體稱「剔除馬習會文物」的報導,國史館提出4點聲明。
第一、依據「總統副總統文物管理條例」,總統從事公務活動所收到「可保存」的禮品移交本館管理。含酒精食品例如酒,因含酒精具揮發性且易燃,入藏將對庫房造成極大風險,故法律規定排除此類物件的原因在此。其他國家例如美國總統的入藏文物也沒有酒或食品類的文物。
第二,歷任總統所收受之酒類物件從未移交至本館;所謂「退回」與馬習會相關酒品一事,與事實不符。
第三、本館典藏馬習會相關照片、畫作等文物史料,共計30餘項(查詢網址 https://ahonline.drnh.gov.tw/)。此外,馬總統之馬習會的禮品(國畫畫作一幅)係在馬習會隔年的2016年5月移交,非報戴之2019年。
第四、本館於2017年第一次修訂文物管理條例及隔年修改之相關施行細則,主要係為增進文物的典藏效益及開放應用,乃基於通案之專業與實務需求,與馬前總統之文物入藏無關。對於部分媒體未經查證的報導,本館深感遺憾。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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