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裝GPS跟蹤新光前妻吳欣盈遭判拘役15天 華南林知延今提前到案繳罰金
林知延今日上午到北檢繳交罰金。(圖/民視新聞)

新光人壽副總經理吳欣盈控告前夫華南銀行副董事長林知延,在她的座車偷裝衛星定位系統(GPS),8月5日高等法院更一審宣判,依《刑法》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罪,判林知延拘役15天定讞,可易科罰金不得上訴。台北地檢署通知林知延20日到案執行,林知延今日上午提早到案,繳交罰金。

林知延在前妻吳欣盈車上裝GPS遭控《刑法》妨害秘密罪,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判林知延無罪,經上訴,二審高院改依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罪判林知延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

案件再經上訴,最高法院發回更審,8月5日高院更一審判決,當天林知延沒現身,遭判拘役15天定讞,可易科罰金。

北檢先前寄發通知書,要求林知延於本月20日上午10時,到北檢執行科到案執行。林知延提前在今天上午就到執行科申請辦理易科罰金,面對媒體詢問,他戴著口罩一語不發上車離去。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