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前,造型師出面控訴秦偉性侵,接著有更多被害人陸續提告,台北地檢署認定他涉犯強制性交罪7次、強制性交未遂罪3次,受害者8人,將他起訴,求處41年徒刑。
法官認定秦偉性侵編劇跟粉絲,各判4年徒刑,合併6年刑期定讞。他今年4月發監執行,當時全身包緊緊,似乎想躲避媒體關注,還刻意選在戶籍地南投地檢署報到,被押送台中監獄。
針對造型師部分,原審秦偉遭判4年,最高院撤銷發回,秦偉更審出庭時否認犯行,還辯稱雙方是「你情我願」、對方稱他「老公」,但因為惡性重大,法官維持原審4年判決。
秦偉上訴,根據刑事訴訟法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更一審不能判得比原本更重,仍維持判秦偉4年徒刑;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全案定讞。秦偉3案合併執行的刑度,將由檢察官向法院聲請定應執行刑。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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