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校園應該是最單純的求學環境,沒想到竟有學生家長,放學時間接送孩子,被BB槍打到。學生家長PO文寫著,當我牽著孩子走到接近髮廊旁,右腳大腿突然痛了一下,像被小石子打中的痛感,我不知道是要射擊我,還是要射擊我的孩子,所以我當下暴怒,直接對那名學生破口大罵,文章一出,校方繃緊神經,很快找到拿BB槍的學生,並通知家長。
BB槍雖然是玩具槍,也沒有規定購買年齡,但動能如果超過20焦耳,就具有殺傷力的,違反槍砲彈藥管制條例,如果放置、投擲、發射殺傷力物品,危害他人身體,就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傷者也可以提告傷害罪,因此校方強調,BB槍是校園的管制品,不得攜帶進入學校。學校表示,會加強對該名學生的輔導,並詢問該把BB槍是從哪裡來的,不讓這類危險物品再傷人。
(民視新聞/周婉菱 蔡承翰 新北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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