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衛生局調查發現,張姓男子,今天凌晨跑到KTV與友人歡唱被臨檢警方查獲,另一名郭姓男子上午無故離開檢疫旅館,最後警察穿著防護衣在國道攔截客運,隨後將郭留置在服務區。
二起案件均已違反居家檢疫不得擅自外出之規定,台南市衛生局表示,衛生單位依法開立舉發通知書並移送集中檢疫所強制隔離,且依法重罰張姓檢疫者新台幣20萬及郭姓檢疫者新台幣30萬元整。
台南市衛生局也呼籲,自國外返國市民朋友務必遵守居家檢疫14天規定,切勿心存僥倖違規外出,違反者逕行裁罰絕不寬貸。並重申,目前國際疫情持續嚴峻,市民配合落實防疫政策不可鬆懈,切勿心存僥倖而以身試法。
台南市衛生局強調,經查獲違反居家檢疫相關規定者將予重罰,依據《傳染病防治法》58條,入境旅客應詳實填寫並配合居家檢疫措施,違反居家檢疫規定者,依照情節輕重處10萬至100萬元罰鍰。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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