轎車開出巷口,左方一名機車騎士見狀,緊急煞車慘摔路面,在地上翻滾了好大一圈,誰也沒想到這起車禍,後續會演變成肇事逃逸,而開車的人還是藝人賈永婕,附近民眾說,「這個地方應該設個號誌,讓這邊的車子盡量不要迴轉,迴轉要找大路來迴轉,車禍是常發生啦。」
位在台北安和路的這個路口常常發生車禍,民眾也見怪不怪,而摔車的黃姓騎士,沒有提告過失傷害,卻對賈永婕提告肇事逃逸,這到底怎麼一回事?大安交通分隊中隊長簡宗瑋表示,「事故現場機車騎士指稱,這一部自小客車從安和路32巷出來,他因為看到這自小客車出來,閃避不及煞車自摔,他認為汽車是造成他事故的原因,有對她提出肇事逃逸的告訴。」
事發當下,賈永婕在等派出所員警到場後,就先自行離開現場;但她不知道還需要等交通分隊,製作事故登記聯單才算完成車禍處理,因此被依肇事逃逸函送檢方偵辦,賈永婕在偵查庭主張,說她等派出所員警到場並勘驗後才離開,這樣還被說肇事逃逸實在很冤枉,隨後也在庭上提出行車紀錄器佐證,車禍後她有下車協助,也走到派出所員警、騎士旁邊查看。
中隊長簡宗瑋說,「本件事故的相關資料,都函給地檢署核辦,是否有涉及肇事逃逸之責。」,沒有肇逃事由,檢方給予賈永婕不起訴處分,警方也提醒為了避免類似爭議,車禍發生後最好報警,並在現場完成程序,免得因為小小事故,險些吃上官司,得不償失。
(民視新聞/宮仲毅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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