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台東脫衣陪酒判免罰!民眾挺警察批法官離譜
。(圖/民視新聞)

台東縣台東分局今年一月在某間「小吃部」內查獲7名女子在包廂內脫衣陪酒取悅男客,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台東地方法院簡易法庭。經法官裁定後認為,小吃店包廂不屬於公共場所,故判定7人均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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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分局瑪蘭派出所在今年1月20日晚間8點多,接獲通報,一間以越南女子擔任服務生的小吃部二樓,查獲何、詹、陳、阮、黎、張、阮姓等7名女子脫衣裸露私密部位,以取悅顧並索取小費。當天查獲女子的年齡都在30歲上下,脫衣後由男客撫摸助興。

快新聞/包廂不算公共場所 台東7名脫衣女子均不罰
台東小吃店外觀(圖/民視新聞)

警方認為此舉已妨害善良風俗,將7人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2條第1項第2款規定,移送法院簡易庭裁罰。

法官認認為,7名越南籍女子,皆是在有房門阻擋的包廂內,包廂外的顧客並不能自由進出該場地,因此認定該包廂不屬於公共空間。與社維法規定之「公共場所」、「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要件不符,因此裁定不罰。


快新聞/包廂不算公共場所 台東7名脫衣女子均不罰

台東小吃店外觀(圖/民視新聞)

台東地院庭長邱奕智解釋,法官認為包廂內不屬於公共場所之規定,因此不開罰。邱奕智表示,建議立委能修正社會維護法,才不會增加警方查緝難度。

快新聞/包廂不算公共場所 台東7名脫衣女子均不罰
台東地方院庭長邱奕智解釋法官判定原因(圖/民視新聞)

台東縣台東分局對此裁定表示尊重,但當時確實發現有女子脫衣悅客,警方仍依妨害風化罪將店家移送地檢署偵辦。

民眾受訪表示, 認為警方盡心掃黃,法官不罰實在離譜。

基層員警也坦言,警方全力掃黃,結果卻被法官裁定不罰,著實有些打擊士氣,更擔心此結果會引起蝴蝶效應。引起色情小吃店的熱潮,店家更可以打著不會觸法的名義,哄騙婦女脫衣陪酒悅客,甚至賣淫。

台東警方強調,未來會持續取締色情行業,對於違法色情行業,將持續查察、取締,並規劃專案臨檢,以杜絕不法。

(民視新聞網/周欣儀 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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