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誤】網傳「高雄5月17日起開始,騎機車未戴口罩者,會被開罰3000到15000元」?

一、高雄市政府5月14日宣布,民眾進出所有公共場域應一律戴口罩,但並無針對「騎機車未戴口罩」開罰。

二、高雄市目前對民眾未戴口罩的裁罰基準,是依據中央疫情指揮中心的「秋冬防疫專案」,亦即民眾到8大類場所、搭乘大眾運輸工具等,需配戴口罩,執法以勸導為主,若勸導不聽會開罰,罰鍰為3000到15000元。

三、高雄市政府5月14日宣布,各營業場所除工作人員全程戴口罩,也必須要求入內民眾戴口罩,若營業場所缺乏管制措施,將會針對業者罰鍰為3000到15000元。

高雄市目前並未實施「騎機車未戴口罩者開罰」的措施,因此,傳言為「錯誤」訊息。

【查核聲明】防疫措施均為滾動式政策,高雄市府若更新防疫措施,本報告亦會進行更新。

背景

社群平台與通訊群組自2021年5月14日起流傳一則訊息:

「高雄 5月17號:
開始(未戴口罩)者罰款:
3000到 15000元
目前有人在當(抓耙子)~
騎機車未戴口罩被照相/ 罰單照開3000到15000元
PS: 5月17號開始實施~
請大家要小心/特別注意( 一定要戴口罩)」


圖1:社群平台傳言擷圖。


圖2:社群平台傳言擷圖。

查核

爭議點一、傳言宣稱「高雄5月17號開始(未戴口罩)者罰款3000到15000元,騎機車未戴口罩被照相/ 罰單照開3000到15000元」,是否屬實?

(一)查核中心採訪高雄市衛生局副局長林盟喬及簡任技正潘炤穎。

潘炤穎指出,因應防疫,高雄市政府有加嚴措施,民眾在公眾場合應戴口罩,但公眾場合有廣義狹義之分,狹義來說,只要離開私人領域都是公眾場所,才會有民眾誤解,以為騎機車沒戴口罩就會開罰,但這是一個誤解。

潘炤穎表示,防疫原則是為了大家的健康,不可能在路邊看到民眾沒戴口罩就開罰單;而是針對重點場域,以秋冬防疫專案的八大類場所(醫療照護、大眾運輸、生活消費、教育學習、觀展觀賽、休閒娛樂、宗教祭祀及洽公)、比較不可能保持安全距離的地方,如捷運車廂、表演展館等,就會加強稽核,如果民眾沒有落實,經勸導不聽,就會開罰。

林盟喬說,目前並沒有針對「騎機車沒戴口罩」開罰,傳言的說法並不正確。

林盟喬指出,目前的裁罰標準是依照過去秋冬防疫方案,民眾若到八大類場所(醫療照護、大眾運輸、生活消費、教育學習、觀展觀賽、休閒娛樂、宗教祭祀及洽公)未依規定配戴口罩且勸導不聽時,才有裁罰,金額為3000到15000元。至於營業場所人員,依規定都必須配戴口罩,若違反規定,也會裁罰,金額一樣是3000到15000元。

林盟喬也說,對於民眾未戴口罩,現在主要以勸導為主;但防疫規定和裁罰標準會滾動式修正。

(二)高雄市政府2021年5月14日發布新聞稿指出,高雄市防疫採取加嚴六大措施,相關措施如下:

一、民眾進出所有公共場域應一律戴口罩。
二、各營業場所除工作人員全程配戴口罩,應主動要求入內民眾戴口罩,無管制措施者,處3000至15000元罰鍰。
三、暫停市府所主辦及參訪之活動。
四、開設之營業及公共場域強制戴口罩+實聯制+量體溫+總量管制+人流控管。無法落實者應暫停營業或關閉場所。
五、大型賣場、百貨商場召開說明會,宣導落實防疫作為。
六、即日起全市夜市、市場、交通轉運站、校園、戲院、醫療院所、旅館、社區集會所等公共場所全面清消。

新聞稿指出,各營業場所若無管制措施,針對業者處3000至15000元罰鍰,但沒有「騎機車未戴口罩照開罰單」之規定。

爭議點二、中央疫情指揮中心近日是否更新關於口罩的防疫規定?

(一)行政院與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在2021年5月15日早上10點45分召開記者會,宣布新北市和台北市升級為疫情第三級警戒,並同時宣布最新「防疫指引」,其中之一是,雙北地區民眾外出要全程配戴口罩,否則將處以3000元到15000元的罰鍰。


圖3:行政院與中央疫情指揮中心5月15日早上記者會擷圖。

(二)查核中心找到衛福部2021年5月15日發布的新聞稿。新聞稿中指出,為因應疫情有擴大趨勢,雙北地區自5月15日起警戒提升至第三級,同時加大全國相關限制措施。

查核中心檢視新聞稿中說明的相關措施,「全國性措施」中,並沒有關於口罩的新規定;針對「第三級警戒區域措施」的新北市與台北市,與口罩相關的規定包括:外出時全程佩戴口罩、營業場所及洽公機關(構)應落實人流管制,戴口罩、保持社交距離等,實施時間為5月15日至5月28日。

綜合以上,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僅針對疫情升級為第三級的雙北地區,宣布最新的口罩規定為,民眾只要外出皆需配戴口罩;針對其他縣市,並無更新的口罩規定。

結論

一、高雄市政府5月14日宣布,民眾進出所有公共場域應一律戴口罩,但並無針對「騎機車未戴口罩」開罰。

二、高雄市目前對民眾未戴口罩的裁罰基準,是依據中央疫情指揮中心的「秋冬防疫專案」,亦即民眾到8大類場所、搭乘大眾運輸工具等,需配戴口罩,執法以勸導為主,若勸導不聽會開罰,罰鍰為3000到15000元。

三、高雄市政府5月14日宣布,各營業場所除工作人員全程戴口罩,也必須要求入內民眾戴口罩,若營業場所缺乏管制措施,將會針對業者罰鍰為3000到15000元。

高雄市目前並未實施「騎機車未戴口罩者開罰」的措施,因此,傳言為「錯誤」訊息。

補充資料

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在2021年5月15日公布的防疫措施為何?

根據衛服部5月15日發布的新聞稿,相關措施如下:

全國性措施包括:
關閉休閒娛樂場所,包括歌廳、舞廳、夜總會、俱樂部、酒家、酒吧、酒店(廊)、錄影節目帶播映場所(MTV)、視聽歌唱場所(KTV)、理容院(觀光理髮、視聽理容)、指壓按摩場所、健身休閒中心(含提供指壓、三溫暖等設施之美容瘦身場所)、保齡球館、撞球場、健身中心(含國民運動中心)、室內螢幕式高爾夫練習場、遊藝場所、電子遊戲場、資訊休閒場所、麻將休閒館及其他類似場所。
全國宗教祭祀場所活動部分,全面停止進香團與遶境相關活動,包括寺院、宮廟、教堂(教會)及其他類似場所之活動應落實實聯制與社交距離並加強清消。
全國中、小學校園停止對外開放。
全國社團停止交接活動。

雙北升級至第三級警戒區域,時間為5月15日至5月28日,相關措施包括:
除關閉休閒娛樂場所外,同時關閉觀展觀賽場所,包括展覽場、電影片映演場所(戲院、電影院)、集會堂、體育館、活動中心、展演場所(音樂廳、表演廳、博物館、美術館、陳列館、史蹟資料館、紀念館)、室內溜冰場、室內游泳池、遊樂園、專營兒童遊戲場及其他類似場所。以及教育學習場域,包括社區大學、樂齡學習中心、訓練班、K書中心、社會教育機構(社會教育館、科學教育館、圖書館)及老人共餐活動中心等其他類似場所。
外出時全程佩戴口罩。 
避免不必要移動、活動或集會。
停止室內5人以上、室外10人以上之家庭聚會(同住者不計)和社交聚會。 
自我健康監測,有症狀應就醫。 
營業場所及洽公機關(構)應落實人流管制,戴口罩、保持社交距離。 
職場及工作處所應遵守企業持續營運指引之防疫規定,落實個人及工作場所衛生管理,啟動企業持續營運因應措施,如異地或遠距辦公、彈性時間上班。
餐飲場所應遵守實聯制、社交距離、隔板等防疫措施,無法落實則採外帶。 
婚、喪禮應落實實聯制與社交距離並加強清消。
公共場域、大眾運輸加強清消。

參考資料

行政院與中央疫情指揮中心2021年5月15日早上10點45分記者會
〈秋冬防疫專案啟動,高雄市加強八大類場域民眾佩戴口罩稽查及宣導〉
〈因應蘆洲群聚感染案1289疫情,高雄市防疫採取加嚴六大措施〉
〈因應社區傳播有擴大趨勢,指揮中心自即日起至5月28日提升雙北地區疫情警戒至第三級,加嚴、加大全國相關限制措施,嚴守社區防線〉

〈首圖出處:Pixabay;首圖作者:Michael Röm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