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BNT採購報導 未強調復星為唯一洽購方
(圖/民視新聞網)

11日媒體引述一則未刊出的新華社報導,指復星醫藥已和台積電及鴻海就採購BNT疫苗達協議,引發議論。新華社當天深夜才刊出正式報導,文中未再稱復星是「唯一洽購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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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官媒新華社11日深夜刊載的報導,復星醫藥所屬的復星實業和台積電、鴻海及永齡基金會日前已簽訂mRNA的2019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疫苗銷售協議,復星將向採購方提供1000萬劑疫苗。

而復星11日晚間則宣布,復星實業9日和台積電、鴻海及永齡基金會,及裕利醫藥簽署協議。其中裕利是「有進口疫苗資質(條件、資格)的醫藥公司」。

此前,11日上午多家媒體引述一則據稱是新華社發出的報導,指復星分別於7日和9日與台積電、鴻海及永齡基金會簽訂疫苗銷售協議。

不過當時新華社的網站上並未見到這則報導。有媒體報導,這則來源不明的報導最初出現在PTT上,內容和在陸媒「財新網」任職的台灣媒體人徐和謙於臉書(Facebook)上刊載的文章吻合。不過目前徐和謙的臉書已未見相關貼文。

由於來源不明,這篇報導一度引發議論。而台積電與鴻海11日則發出聲明稱,「簽約當事人有多方」,正進行簽約的法定程序,程序完備即對外公布。

而對照兩篇「報導」,雖然都強調復星於2020年3月已和德國BioNTech簽訂協議,擁有疫苗在中國大陸、香港、澳門及台灣的「獨家商業權益」;但11日深夜發出的報導中,並未強調復星是「台灣地區獲得BNT新冠疫苗的唯一洽購方」。

而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12日午間召開記者會說明時,指本次台積電和鴻海的疫苗採購捐贈,完全符合「原廠製造、原廠標籤、直送台灣」的三原則共識與期待。

鏡傳媒則引述知情人士稱,本次拍板合約條文較似「國際商務合約」,「是透過買方直接從德國原廠進口」,才傳出中國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系統盼調整合約,比照港澳模式,由復星代理後續進口相關事宜。

知情人士表示,三方簽約卡在如何宣布最後的細節,中國官媒才急踩煞車,未正式發布新聞稿。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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