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案人員翻箱倒櫃,找出大量訴訟文件,這些全都是假律師楊姓男子,犯案證據,被抓包判刑還不覺醒,繼續打著律師事務所執行長名號,接下離婚訴訟案件,結果東窗事發,妻子獲知後向法院訴請離婚,自己也成了離婚訴訟案件的當事人,必須跑法院,官司纏訟。
妻子翁姓女子一狀告上新竹地方法院,兩人在1995年結婚,育有子女三人,但先生卻謊稱自己是律師,還有律師事務所執行長,騙了24人,不法利益高達6232萬,妻子控訴不知道先生竟是騙子,夫妻再無可能維繫婚姻,訴請離婚,法官審理後火速判決,准許翁姓女子離婚。
律師楊敦和表示,「這位先生他假冒律師,而且利用假冒的機會欺騙了很多人,被法院判刑確定,那根據我們民法親屬篇的規定,1052條的規定,就是因為這個先生犯了明確的犯罪,而且已經被法院判決確定,符合這個條文的規定,所以太太以這個理由請求離婚,沒有其他的爭議,大概法院很快就決定了。」
正牌律師分析,楊姓男子犯罪事實明確,也已經被法院判刑,根據民法規範,夫妻之中若有一方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以上確定者,就符合離婚條件。俗語說清官難斷家務事,這下理由充足,法官快刀斬亂麻,准許離婚,讓雙方當事人,開啟人生新的一頁!
(民視新聞/黃兆康、黃毓倫、郭文海 新竹報導)
更多新聞: 國一南下中壢段4車連環撞2人傷 上班時段一度塞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