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男開贓車拒檢逃逸撞警車 狂飆6公里 警轟15槍逮人

新北市板橋發生警匪追逐,1名車主凌晨出門買東西,下車忘了熄火,結果親眼看到自己剛買的車被竊賊開走,嚇得立刻報案,警方循線發現車輛,載著車主前往追車,哪知道竊賊不願意配合,橫衝直撞,警方過程中開了15槍,車主眼睜睜看著剛買不到1個月的車被撞爛、又中槍,實在有夠倒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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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巷弄內,槍聲大響,警方眼看車輛動彈不得,立刻將人逮捕,全因為歹徒幾分鐘前,非常囂張。員警大聲喝斥,歹徒當耳邊風,完全不理會,無路可逃,嫌犯還是不罷休,倒車衝撞警察,撞爛警車,尷尬的是,贓車車主親眼看著愛車被打爛,有夠無奈。

失竊車主表示,「車才剛買而已,我是被警察載來的,我是去買一個飲料,他在超商喝酒,我剛好出來剛好看到,我用跑得去找他,他就開走了。」

醉男開贓車拒檢逃逸撞警車 狂飆6公里 警轟15槍逮人

9月2日凌晨12點多,車主在新北市板橋廣權路買東西,但車沒熄火,被竊賊當街偷走,眼睜睜直擊,嚇得立刻辦案,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車出現在四川路,立刻上前圍捕,載著車主追車,歹徒拒檢逃逸,過程中警方後輪開了15槍,歹徒才乖乖就範,鬧區狂飆6公里。

板橋分局偵查隊副隊長阮國城說,「代步使用,因為他有吸食強力膠,所以產生迷幻的作用,我們會依照公共危險罪章來辦理移送。」

醉男開贓車拒檢逃逸撞警車 狂飆6公里 警轟15槍逮人

整輛車被撞得傷痕累累,輪胎被子彈打爆,洪姓嫌犯雙手上銬,剛剛在超商喝酒、吸食強力膠。這部剛買的車不只能向嫌犯索賠,因為車遭開槍,車主也可向找警方提出損害賠償。

律師劉上銘表示,「《警察職權行使法》或者是《警械使用條例》第11條,提出損害賠償,各級政府它就會去核定一個賠償的數額,如果車主會認為說,這核定的數額如果太低的話,也可以循著訴願或行政訴訟的一個途徑。」

洪姓嫌犯長期失業,從台中烏日流浪到台北車站打零工,當天晚上夜深人靜想回家,偷車準備開回台中,錯誤行為釀成整輛車撞爛,最倒楣的還是無辜車主。

(民視新聞/張晏碩、吳培嘉、陳宥霖 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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