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員酒駕上路拒測 記二小過處分

屏東縣消防局麟洛消防分隊一名林姓隊員,九月中旬深夜騎機車兜風蛇行,遇警察巡邏攔查卻拒絕酒測,消息曝光後,消防局依規定祭出2支小過的行政處分, 林姓消防員也表示相當懊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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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歲的林姓消防員遭人投訴,9月18日深夜十點多 在麟洛鄉中正路上騎機車蛇行,被巡羅員警攔查時酒味很濃 ,林員也主動向執勤員警告知身分是消防員,希望能網開一面,但員警依法行政, 不為所動,警方告知林員拒絕酒測需將罰鍰18萬元、當場移置保管機車、吊銷駕照3年不得再考領、而月必須參加交通安全講習,林員仍然不願接受酒測。警方強調, 公務員拒絕酒測跟一般老百姓一樣,  當場開單告發 ,並且依公務人員懲戒法,再記2小過的行政處分。

(民視新聞/洪明生  屏東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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