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振興五倍券正式領用 法務部:不法收購、偽造者絕不寬貸
振興五倍券正式領用,法務部提醒民眾,不法收購、偽造者會有刑事責任。(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振興五倍券正式上路,法務部今(9)日指出,依法五倍券不得轉售,營業人違反者,將不得兌領款項。若有人涉及以不法手段收購或偽造、變造使用,亦會有刑事責任,法務部所屬檢調機關對於任何涉及犯罪之不法情事,均將依法速查嚴辦,絕不寬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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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指出,依「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振興五倍券發放辦法」第7條第1款規定,振興五倍券有使用限制,不得轉售為其一,營業人違反該規定,依同辦法第9條第2項規定不得兌領,且情節重大者,得取消兌領款項的資格。

法務部表示,五倍券為財物,也屬有價證券,若以詐欺、恐嚇或施以強暴、脅迫等不法手段收購者,恐涉及刑法詐欺、恐嚇、妨害自由等罪責,最高可處5年有期徒刑。

法務部指出,若偽造、變造五倍券者,亦將涉犯刑法第201條第1項之偽造、變造有價證券罪嫌,最高可處10年有期徒刑。另故意行使偽造、變造的五倍券,或意圖供行使之用而收集或交付於人者,則將涉犯刑法第201條第2項之行使偽造、變造有價證券罪嫌,最高可處7年有期徒刑。

法務部也藉此呼籲全民應在繼續遵守防疫規範下依法使用五倍券消費,切勿違反使用的限制,或以不法手段收購、甚至偽造、變造使用,一旦涉及刑責,法務部所屬檢調機關均將依法查辦,嚴懲不法,以保障守法民眾權益。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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