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犬禁養 飼主不捨喊不公平

農委會日前公告,比特犬自明年3月1日起為「指定禁止飼養或輸入之動物」, 高雄市動物保護處表示,現有比特犬飼主只要在期限內辦理申報備查並遵守配套管理規定就可以繼續飼養,若違法飼養最重可開罰25萬元,並可沒入犬隻,而屏東的飼主陳小姐,替愛犬抱不平,雖然會配合申報,卻認為他們忠心耿耿,不應該這樣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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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飼主聽到這個規定,會配登記,但是也為比特犬抱屈。她認為愛犬乖巧忠心,認為如果要禁養,是否其他有攻擊性的大型犬隻也一併列入考量;主觀單位為了逐步降低比特犬飼養量,新規定將只有完成申報備查的特定寵物繁殖業所屬比特犬,可以繁殖,而且繁殖出來的子代就不能再繁殖。此外,未來比特犬的飼養、買賣、以及原飼主亡故之後的轉讓,都僅限於的「合法的比特犬飼養者」。
(民視新聞/洪明生、陳姵妡 屏東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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