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地檢署發布新聞稿指出,檢肅黑金專組主任檢察官劉穎芳、檢察官蔡杰承指揮法務部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偵辦國營事業考試電子舞弊集團一案,於民國110年10月12日、110年11月1日、111年1月4日,陸續指揮專案小組執行搜索,總計搜索17處, 傳訊被告8人及多位證人,並扣得各種電子舞弊器材,包含大量手機、藍芽耳機及偵測舞弊器材等物。
雄檢表示,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為郭姓、林姓、陳姓、吳姓被告4人,涉犯刑法加重詐欺得利等罪之犯罪嫌疑重大,且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性,先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其餘被告4人涉案部分,則分別以1、5、10萬元金額交保候傳。
雄檢說明,初步查證郭姓、林姓被告分別為台電公司、中鋼公司之現職員工,陳姓被告則為林姓被告之配偶,郭姓、林姓、陳姓、吳姓被告與在逃吳姓首腦均為電子舞弊集團重要人員。
該集團鎖定國營事業(含台電、中油、中鋼公司)新進人員考試為舞弊牟利標的, 招攬有意願以電子舞弊方式錄取國營事業職務的考生,雙方約定考生僅須先行支付新台幣2萬元購買包含手機、耳機及訊號放大器等舞弊設備,錄取後再支付台幣120萬元至150萬元金額不等作為舞弊對價,由該集團聘請解題學生在筆試當日當場,解題後播報答案至考生配帶的耳機方式舞弊。
雄檢表示,該電子舞弊集團在筆試放榜後,還會替通過筆試的作弊考生提供「面試」等相關服務,如修改自傳、教導面試技巧,讓作弊考生能夠順利上榜錄取。
雄檢指出,目前清查發現,此電子舞弊集團自105年迄今涉嫌作弊之國營事業考試已達10次以上,目前掌握透過此舞弊集團錄取進入中油、中鋼、台電公司任職之考生總計至少有101人,估計獲利破上億元,詳細人數仍在清查中。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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