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間,吳宗憲開直播批評網紅文化,陳之漢開直播回嗆,且罵出許多不雅字眼,讓吳宗憲決定提告。陳之漢去年7月底赴一審北院刑事庭,在庭上承認辱罵吳宗憲,不過陳之漢說,吳宗憲罵人雖都不帶髒字,但不代表他說的就是對的,自己只是多說了一句「呷洨」。
刑事部分,陳之漢以三字經言語罵吳宗憲,犯下公然侮辱罪,陳之漢被判拘役58日,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陳之漢、檢方均未上訴。
民事求償部分,一審北院判陳之漢要賠償吳宗憲80萬元,並須刊登道歉聲明,陳之漢不服提起上訴。二審今天由高等法院審理,今天宣判駁回上訴,全案還可上訴,陳之漢及吳宗憲均未到庭聆判。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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