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案起於,一名女學生去年9月間在社群網站Dcard台大版發文聲稱,因學業規劃問題找老師討論,由於自己有精神障礙方面疾病,台大教授利用其疾病誘騙她上床,且已婚教授還自稱單身,由於教授不戴保險套,導致自己疑似被傳染性病,並貼出報案三聯單。
台灣大學隨即啟動校內性別平等通報和調查程序,但女學生去年10月間發出「我才是台大狼」的公開道歉信,稱自己想維繫與這名教授的關係,所以用損害名譽方式來要脅教授,並對這名教授公開道歉,對於嚴重影響教授聲譽、工作、家庭及生活感到抱歉與愧疚。
案經台北地方檢察署調查,認為教授被控強制性交犯罪嫌疑不足,處分不起訴;女學生網路發文內容不實,足以損害教授的人格及社會評價,依加重誹謗罪嫌起訴。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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