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華藥仲裁案終判勝訴 免賠償48億元
(圖/藥華官網)

藥華藥15日晚間發布重訊公布,接獲委任的德國律師以電郵告知,AOP仲裁案獲德國聯邦最高法院裁定勝訴,藥華藥不需支付原仲裁判約新台幣48億元賠償,締造國際仲裁結果翻盤的空前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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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華藥(6446)表示,德國最高法院同時裁定,藥華藥與AOP的授權及製造合約仍為有效,藥華藥在歐洲仍與AOP維持合作關係。在攻下美國市場後,歐洲市場仍出貨無虞,將可維持穩定收益。

法人表示,藥華藥原本在歐洲面臨巨額賠償,但經過不斷尋求證據之後,終於翻身,可說是極少數打贏國際官司的例子。

此裁定為藥華藥與AOP自2018年4月開始,國際仲裁案纏訟近4年的最終局判決,期間藥華藥歷經2020年10月21日ICC仲裁判斷認定應支付AOP相關賠償及利息,到向德國法蘭克福高等法院提出撤仲裁案在2021年3月25日遭駁回,在兩次挫敗後,終在上訴德國聯邦最高法院獲得戲劇化的逆轉勝。

熟悉國際商務訟訴案的法律專家指出,通常最高法院都針對程序做審查,如有不同見解則以發回高院重審的比例最高,此次藥華藥撤仲案,德國聯邦最高法院罕見作出自為判決,廢棄高院判決,不啻為打進國際盃的台灣企業未來在國際商業糾紛給予更大的信心據理力爭。

藥華藥在最新的仲裁案進度重訊中表示,原ICC仲裁判斷認定應支付的相關賠償及利息,業經德國聯邦最高法院裁定確認為不存在,對公司財務業務有正面影響。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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