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雅君與妹妹唐心如於民國96年間,明知公司虧損不斷、面臨倒閉命運,仍對外祭出優惠招收會員。法院於100年間依背信、詐欺等罪,分別判處兩人1年10月徒刑、1年8月徒刑確定,兩人後來都假釋出獄。
時格14年,法院今判決指出,亞歷山大、亞爵、君生活公司當年7月間已發生財務困難,無法再繼續借得款項,卻隱瞞大眾,故意以單日消費滿2萬元可抽獎的廣告方式招攬消費者,以幫助公司解決財務困境,3家公司確實違反消保法,應給付懲罰性賠償金,共須賠2億5624萬多元。
另一方面,消基會也對多家收單銀行請求賠償,不過法院判定是消費者和亞歷山大、亞爵、君生活公司間成立消費契約,銀行非3家公司的履行輔助人,更沒有遴選、監督公司與消費者間的契約,此部分請求無理由。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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