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怒斥截肢女工老闆說謊 曾玟學列「6點說明」打臉
苗栗工廠女員工因工傷慘遭截肢。(圖/擷取自曾玟學臉書)

苗栗縣議員曾玟學透過臉書披露一名苗栗工廠擔任包裝生產線的女工小熙進行作業時,遭1100公斤的貨物不慎輾壓,慘遭截肢。勞動部職安署昨派員到災害現場實施複查,結果發現仍有違反動法令事項,已依規定處以局部停工處分及裁罰45萬元整。曾玟學今日透過臉書再列出該工廠謝姓小老闆受訪與事實不符之處,並呼籲請職安署要跟勞工站在一起,避重就輕的調查和放水的檢查,只會讓勞工的處境更加艱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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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玟學指出,小熙所任職的生安運通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謝姓父子共擁有十多間公司,其總公司位在高雄,承攬華夏海灣塑膠公司頭份廠的PVC包裝及裝卸貨工作,所以小熙人才會在頭份工作。

曾玟學提到今天高雄市勞工局對生安公司進行勞檢後,謝姓小老闆今天受訪時的幾項回應讓人無法苟同,甚至與事實不符。其內容包括

1. 謝姓小老闆說「公司並沒有要用1萬和10萬元打發王小姐。當時住院,經理帶著現金1萬元去探望,是考慮其在醫院食宿支用,而後續所有醫療費用和看護費,甚至療養院的看護費及每月薪資,公司都有給付。」我必須說,這些部份本來就是依法資方要負責的部份,不用說的好像已經很盡責或周到的樣子,連這些都沒辦法做好才是大有問題,且職安署今日也指出,公司未足額給付失能補償的部份,違反了勞基法59條,將依法處分。

2. 再來,當初是否打算只給10萬元和勞基法要求部分,接著就要當沒事請對方回來,給最低薪資繼續上班,這在勞資調解的時候都有白紙黑字記錄,甚至簽名確認。我們手上也都有完整證據,請資方不要再繼續說謊了!

3. 謝姓小老闆說,若王小姐恢復良好,承諾會保障工作權,可以讓她在公司工作到65歲。也提到發生意外的機台,有基本的sop的操作方式,都有教她,也有一些規定。保障工作到65歲的這個說法,當然是小熙其中一個權利和選項,但更是公司一廂情願找臺階下的說法。小熙現在只想跟公司在法律和賠償上告一段落,就不要再有接觸了,她連經過公司門口都有陰影,根本不可能再為你們工作。那個設備即便依你們的操作要求,安全防護都是嚴重不足的,更何況也沒有完整的職員訓練。與其避重就輕的說這些,不如承認安全防護措施不足,改善並賠償才是真的。

4. 接著,謝姓小老闆針對自己太太對王小姐說了「截肢而已不嚴重啦,裝個義肢就能走了」、「你媽媽中風也走得好好的啊」,指出若這兩句話造成王小姐困擾,公司這邊很抱歉,這兩句話事情,不要放在心上。並說明原意要鼓勵王小姐截肢再裝上義肢後,也可以正常生活,也要往後面的日子看,不要沈溺在截肢當中,所以做了一個比喻,告訴她你媽媽之前中風,現在也恢復的很好,並非落井下石。這些話當時聽在小熙耳裡是多麼諷刺且傷人,事後說沒那個意思不要放心上,我不客氣地說,這就是在講幹話而已。

5. 至於勞資調解時,小熙這邊提出要求兩千萬的賠償,謝姓小老闆認為是獅子大開口,所以才無法接受。但這數字也非空口隨便提出,小熙目前28歲,就算以目前的薪資計算到65歲退休,就約莫一千兩百萬,加上行動不便所造成的各項衍生費用、長期醫療支出以及精神賠償,才會提出職災補賠償兩千萬的要求。且實務上,最後的判賠數字都會再打折扣,所以在談判的時候喊到兩千萬,真是獅子大開口嗎?我不這麼認為,談判的過程也不是兩千萬跟十萬兩個選擇,資方若有誠意,勞方態度也非不能協調,而這些在勞資調解時,其實都有記錄。

6. 最後,職安署中檢中心今天說,2月18日派員至災害現場實施複查,事先並未通知事業單位,複查結果發現仍有違反動法令事項,已依規定處以局部停工處分及裁罰45萬元整,絕無所謂護航廠商情事。

曾玟學表示,事實上職安署中檢中心在事發超過三個月後,才在媒體報導民代關心後,至現場複檢,這個時間點已讓人覺得大有問題。同時,他就是有掌握消息真的有事先通知,廠內還有進行應對了,沒有證據他不會這樣隨意指控的。

曾玟學說到,自己還可以預告,除了事先通知昨天下午會去檢查外,還有說下週一會再去檢查一次。或許他今天預告後,再次檢查的時間會改變,但他必須要說,請職安署要跟勞工站在一起,避重就輕的調查和放水的檢查,只會讓勞工的處境更加艱辛。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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