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指出,為落實雙語國家政策,從考選端鼓勵及要求應考人強化英語實力,已於2021年6月修正發布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規則,針對高考三級業務涉外性較高之類科增訂通過英語能力檢定為應考資格條件。
考試院表示,考量高考二級之應考資格學歷條件為碩士學位,及格人員取得之任用職等為薦任第七職等,均較高考三級為高,因此,業務涉外性高之類科應考人亦應具備一定程度的英語能力。
考試院表示,因此自2024年1月1日起,僑務行政、文化行政及新聞等3類科之應考人須於報名期間前3年內曾通過全民英檢、多益、托福、劍橋五級英語認證、劍橋領思職場英語測驗、劍橋領思實用英語測驗、雅思國際英語測驗及外語能力測驗等8種之一英語檢定測驗,且成績達歐洲語言學習教學評量共同參考架構一定等級,才可以應考。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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