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超商店員勸戴口罩遭刺死 檢方今起訴蔣姓兇嫌求處重刑
桃園龜山區光峰路的一間超商去年11月發生命案,蔡姓店員遭蔣姓男子持刀刺死。(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去年11月21日凌晨,蔣姓男子未戴口罩進到桃園龜山區光峰路的一間超商,蔡姓店員請他戴好再來消費,不料他心生不滿,離開後不久再度進店,拿著預藏的刀械刺殺店員,送醫不治。經檢察官偵查終結,桃園地檢署今將兇嫌蔣嘉凱依涉犯刑法殺人罪嫌提起公訴,建請法院量處被告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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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於起訴書中敘明,蔣姓男子因不滿蔡姓店員依防疫規定勸導其須戴口罩,否則不予結帳,雙方於口角後,被告竟萌生殺人犯意,返家變裝並持短彎刀於同日凌晨5時43分許,再度前往超商,朝被害人的胸、腹部多處刺殺,其中3處刺中被害人心臟,造成穿刺傷而大量出血,被害人雖經緊急送醫,仍於同日上午7時18分許,因出血性休克死亡。

檢察官於偵辦此案期間,為究明被告於行兇時的精神狀況,商請林口長庚紀念醫院精神科司法精神醫學鑑定團隊對被告實施精神鑑定,結論為被告雖有睡眠節律障礙、非特定之焦慮疾患、非特定之憂鬱疾患、鎮靜安眠藥物使用疾患,但非屬重大精神疾病,其智力、判斷力、認知功能等皆在正常範圍內,其精神疾病診斷亦不致影響被告的生活功能,因此認定被告行兇時無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情形。

檢方指出,審酌被告僅因細故,即對被害人痛下殺手,手段兇殘,使被害人家屬喪失至親,所生損害嚴重,以及被告是自首等一切情狀,建請法院量處被告重刑,以茲懲儆。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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