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穎孟先前曾遭5名前助理指控,是假面甜心、慣老闆,包括要求女助理請生理假需附憑證,甚至安排葉姓男友當人頭助理、詐領補助款。雙方勞資調解未果後,林穎孟開除2名辦公室主任並稱合乎程序,並反控前助理涉妨害名譽。不過台北地檢署認為,助理指控並非全然不實,1月間處分不起訴。
檢調昨日以涉嫌貪汙治罪條例,兵分六路搜索辦公室與住處等地,並約談林穎孟等3人說明。林穎孟辦公室遭搜索後,第一時間未回應,神隱3、4小時她發布聲明說明,目前遵循檢調程序,完全配合相關單位調查,並表示「若有心人企圖透過檢調程序來影響選情,既毫無意義也誤導社會大眾,而檢調結果定會還本人清白」。
經過6小時的訊問,林穎孟昨晚間被帶到北檢複訊,被媒體追問詐領費時,她眼眶泛紅的表示,「我沒有」。檢察官漏夜偵訊後諭令蕭新晟以20萬交保,林穎孟則是1百萬交保,不過林穎孟要到上午9時之後才籌得到錢,這也代表著她將在拘留室等到天亮。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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