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等民主派人士2020年參加未經批准的六四燭光晚會,被控非法集結等罪,黃之鋒遭判10個月徒刑。香港高等法院上訴庭先前批准黃之鋒的上訴,本案刑期從10個月縮短至8個月,其中6個月的刑期則與其他案分期執行,合併共三案,總刑期縮減至23.5個月。
黃之鋒臉書管理員今天表示,黃之鋒之鋒3月初已完成刑期,轉到赤柱監獄還押,等候初選案審訊。
黃之鋒臉書管理員指出,黃之鋒於服刑期間之鋒不懈學習,藉閱讀發掘世界,管理員會陸續在臉書跟大家分享黃之鋒的閱書心得。管理員也說,感謝這段日子以來每一位寫信和留言關心黃之鋒的朋友,深信黃之鋒會繼續堅強面對監獄生活,祝願大家身體健康,保持意志。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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