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即起至6/30開放輸入自用快篩 每人限一次不超過100劑
即日起至6月30日前,民眾可自行從國外輸入個人自用快篩試劑,以每人限一次不超過100劑。(圖/指揮中心提供)

因應本土COVID-19疫情嚴峻,快篩試劑需求大增,食藥署署長、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研發組副組長吳秀梅今天宣布,即日起至6月30日前,民眾可自行從國外輸入個人自用快篩試劑,以每人限一次不超過100劑,無須向食藥署申請專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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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個人自用新型冠狀病毒檢驗試劑產品對防疫影響甚鉅,食藥署為確保國內此類產品的安全及有效性,對於相關輸入案件審查皆審慎把關。

考量疫情升溫,新型冠狀病毒檢驗試劑個人自用需求遽增,吳秀梅表示,食藥署為便民防疫,規劃輸入個人自用新冠病毒檢驗試劑彈性措施,即日起至今年6月30日前,民眾自國外輸入個人自用之新型冠狀病毒檢驗試劑,以每人限一次不超過100劑,無須向食藥署申請專案核准 ,可直接由海關放行通關。

吳秀梅提醒,民眾自行輸入之新型冠狀病毒檢驗試劑僅供個人防疫使用,不得販售。建議選用「家用」檢驗試劑產品,不限為衛福部核准之EUA產品,但使用產品前,請詳閱產品說明書之用途、使用方式、警告注意事項等內容。

吳秀梅也說,若民眾自行輸入非衛福部核准之EUA產品,檢測結果不得作為配合防疫政策判斷依據,其產品安全及有效性需由民眾自行負責。

吳秀梅補充,如果自行輸入後再轉售,且不具有醫療器材商身分,可以依照醫療器材管理法第70條處以3萬元到100萬元罰鍰。

快新聞/即起至6/30開放輸入自用快篩 每人限一次不超過100劑
即日起至6月30日前,民眾可自行從國外輸入個人自用快篩試劑,以每人限一次不超過100劑。(圖/指揮中心提供)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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