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上市公司讓員工超時工作90小時 遭新北市府罰42萬元
新北市勞工局今日公布今年第3波違法雇主名單公布,共有258家業者,開罰金額超過1300萬元。(圖/新北市勞工局提供)

新北市勞工局今(27)日公布今年第3波違法雇主名單公布,共有258家業者,開罰金額超過1300萬元。其中上市公司新日興公司因有使勞工超時工作,甚至有使勞工月延長工時達90小時,且本次已是第5次違反,遭處重罰42萬元;另有2家事業單位因未依法給付勞工資遣費,影響勞工權益重大,各遭重罰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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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局指出,勞基法違規情形以未依法給付加班費最為嚴重,共有80家;其次使勞工超時工作,有38家;至於未逐日記載勞工出、退勤時間及未全額給付勞工工資,各有36家。

違反職安法部分,以未提供必要安全衛生設施最為普遍,計有41家;至於違反性工法部分,針對工作場所發生性騷擾未採取立即有效糾正補救措施者,有2家;另違反勞工退休金條例部分,未依法給付資遣費,有2家。

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為因應勞基法罰鍰金額提高至100萬元,已於109年6月8日修正公告新的裁罰基準,依照違規次數、僱用勞工人數及違法情節決定罰鍰金額,違規事業單位如為上市、櫃公司者,將加重裁罰金額20%。勞工局呼籲雇主遵守法令規定,以免屆時遭受高額罰鍰。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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