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5月20日起實施的新法規,若收件人明知郵包的內容物有來自非洲豬瘟疫區之豬肉產品,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3條第8款處罰收件人,首次開罰新臺幣20萬元、再犯就罰100萬元,不繳罰鍰者送強制執行。
首次查獲違規收件人經調查確認為輸入人,裁罰20萬元,第二次罰100萬元。收件人明知違反我國檢疫規定,仍心存僥倖意圖闖關,未善盡告知親友不要寄送豬肉產品來臺,就要負起輸入人之責受罰。
以往查獲國際郵包寄送豬肉產品後,係將郵包密封退運,並向收件人宣導勿再自國外郵寄豬肉產品至臺灣,現在針對該等夾帶豬肉產品之郵包收件人祭出裁罰措施,期能有效防止非洲豬瘟病毒經國際郵包寄送豬肉產品傳入國境。
農委會持續關注國際非洲豬瘟疫情,也請國人保持警戒,國際郵包不可寄送肉製品,若有發現來路不明肉品,請直接送到防檢局或各地檢疫站、防疫所,或撥打通報專線 0800-039-131。
防堵非洲豬瘟疫情,需要政府與全民齊心守住邊境、共同保護臺灣豬!
以上廣告由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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