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有媒體報導稱「13至64歲新冠肺炎確診者台灣清冠一號7月起改自費」,衛福部中醫藥司回應,基於「公費COVID-19 治療用口服抗病毒藥物領用方案」訂有確診者使用藥物的適用條件,因此「公費COVID-19治療用台灣清冠一號申請補助方案」參照該方案,修訂調整公費補助使用藥物的適用條件,將具重症風險因子的輕症患者、臨床症狀明顯的中症患者及無口服抗病毒藥可用的12歲以下兒童納入「清冠一號」藥品使用對象。
中醫藥司強調,本方案正與衛福部國家中醫藥研究所及中華民國中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研商中,尚未定案。
今疫情記者會中,媒體追問此事,羅一鈞回應,今中午跟中醫藥司了解,目前還沒有定案,還在做評估,沒有如先前媒體所報導7月1日就要限縮使用對象,這部分還沒確定。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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