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立委集體收賄全部有罪! 蘇震清10年、廖國棟8年半、徐永明7年4月
立委集體收賄案判決出爐,蘇震清遭重判10年。(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台北地檢署偵辦立委收賄案偵結,立委蘇震清、陳超明、廖國棟、趙正宇以及前時代力量主席徐永明和前太流董事長李恆隆等12人遭到起訴。台北地院今一審宣判,蘇震清10年、褫奪公權5年;廖國棟8年6月、褫奪公權4年;陳超明7年8月、褫奪公權3年;徐永明7年4月、褫奪公權3年;趙正宇財產來源不明無罪,但因逃稅判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併科罰金6萬元。

更多新聞: 快新聞/又被國民黨指控「自我抄襲」 林智堅嘆:選舉的抹黑已陷入潑髒水

李恆隆涉嫌透過中間人、是知管理顧問公司總經理郭克銘等人,行賄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前立委徐永明等人,透過公司法修法或舉辦公聽會等方式,施壓經濟部官員撤銷太流增資登記,企圖奪回SOGO經營權。

台北地檢署認定,蘇震清自民國101年8月15日起至104年12月18日止,多次收受李恆隆的現金或支票共2580萬元。最後檢方起訴收賄2580萬的蘇震清、收賄790萬的廖國棟,還有收賄100萬的陳超明,徐永明則因為聯繫溝通疏失,未能收到賄款款項200萬元,但還是遭到起訴。

台北地院今判決,蘇震清判刑10年、廖國棟8年6月、陳超明7年8月、徐永明7年4月。均可上訴。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更多新聞: 被爆16年婚變 黃嘉千認了:給我一點時間